转自:全国政协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为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着力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全国政协5月11日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协商议政。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政协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主委段青英:多渠道增加供给 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在生育率不断走低的背景之下,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有待提升、供给不足、社会潜力挖掘不够,已经成为影响生育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建议:
社区资源“外延”。盘活资源,合理规划,建立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处置转化机制,合理布点规划,精准盘活老旧小区存量资源;稳定补贴,放开制约,建立稳定的社区办托补贴机制,缓解托育机构资金流转压力,加大社区办托运营补贴力度,降低运营成本;细化管理、强化服务,着力普及大型密集居住区“中心托育园”联动N个“社区普惠园”的“1+N”模式,解决托育服务距离远、时间不灵活、托育费用高等问题。
学前教育资源“下延”。突出主要需求,把2-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普惠性幼儿园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强化人才培育,将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定义到专业技术人员大类,加大并落实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等职业培训以及鉴定专项经费支持,拓宽幼儿园的人才补充渠道,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幼托教师继续进修课程,使婴幼儿托育与学前教育人才机制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注重平台建设,建立多方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推动托育服务合理、标准、规范化发展。
企事业单位社会责任“内延”。鼓励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办托育,形成积极支持生育托育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建立企事业单位办托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渠道,提供全方位对接服务;融合创新托育支持政策,对普惠托育营业收入予以税收减免,因地制宜灵活解决用地属性问题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企事业单位办托引导基金,实行普惠性补助、示范性奖励,开发兜底保障保险,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动链接外部资源,发展形式多样、多元融合的托育服务新模式,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为国家人口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座。
※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粟斌: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
女性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例在40%左右,经营主体雇佣女性,有力支持了女性平等就业权和发展权,同时也使企业承担了一些涉及育龄妇女生育行为的用工成本。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从用工主体角度看,用工成本不均衡,生育负担不合理问题日益显现。因此建议:
健全完善生育保险法律政策体系。推进包含生育保险内容的医疗保障立法进度,将生育保险作为生育支持的核心保障制度之一予以强化。确保国家和地方层面法律政策衔接顺畅,统一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和范围。将生育奖励假及配套休假纳入生育津贴保障范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强生育保险制度可及性。探索将生育保险制度上升为中国特色现代生育保障制度。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探索构建制度相对统一规范、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育儿补贴制度。加大政府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贴投入,完善生育保险的筹资机制。实施有利于企业妥善安置产后女职工回归岗位的引导性政策。可采取生育返岗培训基金等措施,帮助生育女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生育保险费率、生育津贴待遇调整机制。
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女职工休息哺乳室、“两癌”筛查、工会爱心托育托管等工作品牌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好女职工急难愁盼的问题,抓好女职工可感可知、可达可得的实事好事。帮助企业提高对女性就业与劳动保护的法律意识,提升适应法律政策调整的工作能力,防范和化解变相挑战法律的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刘文萍;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席王芳: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共同呵护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期,妇联界别部分委员围绕本次专题协商会主题进行了自主调研。调研发现,当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学校教育的堵点、家庭和孩子的痛点,主要呈现多发性、低龄化、阶段性、极端化特征。因此建议:
抓住学校教育这个关键,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注重品德培养和人格养成,合理设置教学内容与评价方式,坚持五育并举,加强劳动实践和音体美教育,根据学生年龄阶段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活泼生动的主题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免疫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发简便适用、操作性强的精品课程,选择科学的标准化心理量表进行筛查,通过购买服务或设置专职心理辅导老师等方式增加心理健康服务;坚持全员育人,加强对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疏导学生心理问题和指导学生寻求帮助的能力。
夯实家庭教育这个基础,引导家长科学教子。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科学家教知识,指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成才观念,掌握正确家教方法,培育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帮助孩子塑造健康心理;促进家校良好互动,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保持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开展心理健康支持服务,开通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热线,建设公益性服务平台,组建专家志愿团开展针对性指导,多渠道为家庭提供心理援助支持。
完善社会环境保障,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营造友好环境,建设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科普宣传、法治宣传,帮助孩子形成完善人格;净化网络空间,严格网络监管,严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上网,加大对网络暴力、不良游戏等打击力度,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减少对网络的过度依赖;完善联动机制,构建多主体协同工作机制,家校社区密切配合,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体检制度和闭环服务管理体系,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织密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障网络。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智能学院院长朱松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 强化支撑产业创新的人才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其中教育是基础,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根本。当前,人工智能是全球科技竞争的前沿焦点,对我国人口素质、就业市场、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此建议:
革新高校课程体系,提升人才供给质量与规模。2021年以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成立了“通用人工智能实验班”,打造全新的本博贯通的课题体系,培养面向通用人工智能的“通识、通智、通用”复合型人才,通班成为本科招生的一面旗帜,可以推广至全国高校。
建立人工智能全链条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当前,教育部在北京市、上海市正筹建高校之外的国家AI学院,依托新型研发机构与科研大平台与龙头企业的应用场景,培养人工智能全链条人才,包括高端研究型人才、架构师、工程师与应用型人才,集中各方优势力量,打造新时期的“西南联大”,后续可推广至省级AI学院,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支撑产业创新需求。要在关键核心领域建立人才特区,减少高端人才流失,加大人才供给。
盘活学术共同体,加大力度吸引国际人才。加大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面向全球开放力度,落实外籍师生国民待遇、就业管理。在关键核心领域探索以民间基金会形式吸引全球人员来华学习、工作。要建立创新活力指数,通过监督提升活力。
推动科研立项改革,贯通学研产用创新链条。我国需要遴选并培育一批能理解国际科技前沿趋势,了解国家重大需求,具备职业素养的战略项目经理人,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建立经理人的遴选、考核机制与文化,重视培养战略项目经理人,打破过去裁判员同时是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高教集团董事长李孝轩:加快完善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当前,我国正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加速转型。依托高素质劳动者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正当其时。这不仅需要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更需要数以亿计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作为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四链”融合主战场,在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教育部加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使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得到了显著增强。但也要客观看到,在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知识技能提出更高要求背景下,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的差距逐步凸显。对此建议:
加速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调整。在编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时,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提出前瞻性和适应性目标,加速完善人才供需匹配联动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学费和奖助学金制度改革,对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且考生就读意愿不足的专业加大资助力度,调解供需差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
加大财税和金融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指引和惠企细则,进一步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产教融合发展基金、税收返还、融资贴息、学徒制岗位补贴,超长期特别国债直达等政策机制,全面打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产教联合体建设当中的政策堵点。吸引更多头部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设更多高水平实训基地,激励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参与院校人才培养,加速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生态。
加快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规模,建立职业教育学位制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畅通中高职和本科衔接贯通培养路径,实现量与质同步提升,对办学条件差的县域中职学校予以撤销或合并划转到地级市管理,将富余的职教资源投向普通高中教育,实现普职教育资源双向优化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强化女性就业保障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要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护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尽管各地出台了生育支持和就业保护相关政策,但仍未形成完整的保障体系。为此建议:
强立法,消除生育女性就业歧视。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中要强化为因生育中断就业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的政策保障,支持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通过立法或者行政指导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就业性别歧视”认定标准,加强反就业歧视宣传。
提升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水平,着力解决家庭养育难题。以“十四五”末期每千人口拥有4.5个托位数为目标,持续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尽快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预算范围,构建完善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与托育公共服务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母亲产假、父母育儿假、育儿补贴、税费减免、用人单位家庭友好型人力资源管理等政策支持体系。
统一完善生育假期制度。建议国家层面统一生育假期标准,改变全国生育奖励假省际差异现象,形成普惠性产假,由生育保险支付参保女性的产假津贴。建议优化生育假期结构,完善生育假期体系,设置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假、家庭照料假等多种类型,清晰界定各类假期的功能。
推进女性生育权益保障和就业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生育保障政策,在制度设计上树立鼓励女性生育的核心理念,减少消除一些高校科研机构“非升即走”对高知女性生育和就业的影响。将非正规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纳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范围,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形成托底保护。建议运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措施补偿企业在生育支出上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提高小微企业参保积极性。
※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邓蓉玲:重视农村儿童的早期发展
儿童早期阶段,特别是0-3岁是以相对较低投入获得儿童发展早期干预最佳效果的重要时期,关乎人口素质提高。但是,我国欠发达地区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不仅落后于城市儿童,也落后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主要的原因有:婴幼儿缺乏父母尤其是母亲的养育照料,在大脑发育最敏感和脆弱时,缺乏母亲陪伴和早期刺激,会对婴幼儿的认知和心理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消极影响;缺乏早期养育公共服务,相关调查情况显示,目前在农村地区尤其是相对困难地区,缺乏有关儿童早期养育的政策投入,以及相应公共服务和专业队伍;看护人的知识水平不足,困难地区农村儿童由隔代培养现象非常普遍,祖父母的知识结构、亲情陪护、健康素养等方面能力不足。
因此建议,高度重视欠发达农村地区婴幼儿早期养育问题,落实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宜农村偏远地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模式的要求。尽快设立欠发达地区农村婴幼儿早期养育项目,在欠发达地区农村以入户家庭照护指导为主,在适宜地区以辅助养育中心的模式开展早期养育服务,充分利用我国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卫生体系,将早育工作列入公共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完善人口家庭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
婚姻家庭的变迁是影响我国老龄化和少子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加强家庭建设也是应对高龄少子化的重要内容。由于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家庭代际链条逐渐延长,四代关系不断增多,我国家庭在面临着核心化、小型化的同时也面临结构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的重大转变。家庭既是孕育新生命的发生地,也是老年健康和幸福的庇护所,也是社会消费的基本单元,家庭规模、结构和类型的变化必然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目前我国统计监测制度、公共政策对家庭的关注和支持明显不足。一方面,人口普查、人口统计关于家庭指标较少,难以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另一方面,面向家庭的服务管理数据比较分散,各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有待加强。为深入研究人口、家庭变迁的内在机理,更好支撑人口战略需求和家庭政策优化,积极应对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挑战,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将家庭作为公共政策的基本单元,从应对高龄少子化挑战和促进家庭发展的角度出发,强化家庭观念,巩固家庭功能,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生育和家庭支持政策体系,稳定家庭发展和生育预期,提升家庭消费能级,发展家庭幸福的产业。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相关研究机构联合建立国家人口家庭数据实验室,完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融合多方优势,开展人口家庭多情景的模拟及变动趋势分析,提升人口家庭统计监测和决策支撑能力。
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技术条件下的家庭人口模型构建和应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自然科学基金跨学科研究支持项目,鼓励人口家庭研究技术方法的创新,为科学精准预测人口家庭未来变动趋势和方向提供有力支撑。
部委回应
※科技部副部长龙腾:
关于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方面,科技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教融汇,支持科技人才发展部署,围绕人工智能等重点科技领域积极推动科技人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此,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五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三评”改革,推进“四唯”问题清理,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科研自主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二是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中发现、培养和造就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并鼓励研究生参与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三是指导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会同合作高校紧密协作,在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创新培养方式。四是加强科教融合,围绕学科设置、科教融汇、人才使用等方面加强协同,加快推动科教融合育人模式改革,支持高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和升级工作,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五是开展人工智能等领域“高精尖缺”外籍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推动国际人才交流。
接下来,将会建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制度政策,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机制协同联动,统筹任务部署、资源配置,形成三者良性循环,并推动高校与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中培养造就科技人才,建立以任务带学科、以学科育人才新机制;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在科研布局、学科设置方面构建科研全链条创新、人才全链条培养新机制。
关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方面,科技部围绕主动健康、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老龄化相关产业支持,积极推进银发经济的科技支撑工作。其中,在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方面,围绕主动健康与健康老龄化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部署。在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研究方面,围绕常见多发疾病的前沿基础性研究、临床诊疗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在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方面,围绕人体机能评价康复和重建技术研究、失能预防等方面加强科技支撑。
下一步,将强化宏观统筹、综合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积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关科技攻关。一是推动相关主责部门做好已设立专项的后续任务部署和在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对相关部门围绕银发经济的科技需求所提出的立项建议,将积极支持,统筹决策、强化科技支撑。二是突出重大成果产出落地,促进主动健康、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力银发经济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
关于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医药健康养老产品的供给,加强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牵头编制了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协同相关部门推动银发经济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围绕重点疾病,支持医药企业加快创新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做好国家短缺药品生产的保障工作;促进可穿戴远程健康监测等优质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开展服务型机器人联合攻关。三是积极开展适老化的改造,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组织制定移动终端、智能电视、智能手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的标准,推动多个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和App的适老化改造,线下营业厅专设无障碍通道、老人专席服务。四是遴选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典型案例及先进做法,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六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遴选工作,覆盖产品制造、系统集成、服务提供等产业链环节,引领带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下一步,将会大力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增加产业发展新动能,有效满足养老健康消费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增进老年人的福祉。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4年5月20日03版)
全国政协2024年第一次专题协商会——“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专题协商会:全国政协“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专题协商会筹备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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